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重庆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增至492公里 跨江能力增强******
中新社重庆1月18日电 (张旭)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10号线二期(鲤鱼池至后堡)于18日14时正式通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轨道交通建设处处长邹家驹表示,自此,重庆轨道交通通车里程增至492公里。
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全长8公里,设车站5座,通车后与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贯通运营,有效串联起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等区域。
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鲤鱼池至后堡)全长6公里,设车站4座,通车后与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贯通运营,连续跨越长江和嘉陵江,形成串联两江新区、渝北区、江北区、渝中区、南岸区的南北骨干通道。
据悉,开通初期,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兴科大道至花石沟)、10号线二期(鲤鱼池至后堡)两条线路运营时间为7时30分至20时30分。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10号线其余区段运营时间为6时30分至23时,与此前一致。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称,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新增两处轨道跨江通道,当地轨道交通全路网跨嘉陵江能力由约18万人次/小时增至约23万人次/小时,跨长江能力由约17万人次/小时增至约22万人次/小时,极大地缓解过江压力。
邹家驹透露,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18号线等线路预计在2023年内开通,即将迎来“通车里程超500公里”的新突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