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热度上涨 银行工作人员:大多需等半年以上******
“提前还贷”热度上涨
银行工作人员:大多需等待半年以上
年后,“提前还贷”的热度再次上涨,频频有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去年讨论提前还贷时,大众关注的焦点是“应不应该提前还贷”;但现在,更多人关注的焦点变为了“提前还贷难”,线上渠道被关闭,需要预约、排队。
有建设银行(601939.SH)某分行的工作人员向红星资本局透露称,在成都市,建设银行的线上预约额度已满,需要线下预约、排队等待,大部分贷款行的等待时间都在半年以上。
提前还贷变困难? 有网友分享投诉经验
小陌(化名)与丈夫在北京市买房时就决定未来会提前还贷,用每年的余钱归还银行贷款以便减轻生活压力,他们夫妻俩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贷无需缴纳违约金”。
“刚开始(攒到)20万-30万元才还(一次),后来(攒)10万元就还,现在(攒)5万元我就想还了。”小陌告诉红星资本局,总贷款约200万元左右,现在已还80万元贷款,月供下降了近一半。
以小陌现在的商贷利率(LPR+30bp)计算,她提前归还80万元,如选择月供不变、年限缩短,总利息减少129万元;选择月供减少、年限不变则总利息减少67万元。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对于银行来说,用户提前还房贷并不划算,该现象被称为“存贷双降”。
小陌对红星资本局回忆称,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社交平台上分享提前还贷的经验后,她发现提前还贷变难了。她上一次提前还贷是在2022年6月,在银行APP上申请就可以还贷,“谁知道现在约不上。”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小陌遭遇的情况不是孤例,有不同地方、不同贷款行的网友分享过遇到的相似情况,线上提前还贷渠道被关闭,去线下申请提前还贷需要预约、排队等待。
在此背景下,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成功提前还贷无需多加等待的经验——拨打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进行投诉。
2月3日,有发过提前还贷经验贴的网友向红星资本局确认,在拨通该电话并按照相关步骤操作后,她现在已经顺利提前还贷。
银行员工:
预约排队要等半年以上
建设银行某分行的工作人员向红星资本局透露称,在成都市,建设银行的线上预约额度已满,需要线下预约,“现在预约还款的人太多了,额度都很紧张。”
当红星资本局问及线下预约后大概需要等待多长时间,该工作人员称,每个贷款行都有区别,但大部分的等待时间都在半年以上,“我有同事要还,内部员工也是要排队。”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曾告诉红星资本局,提前还贷的现象并不是一个大众普遍行为。原本房贷就是因为个人手上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向银行借贷逐月还款,减轻资金压力。如果这样的行为过多,会对金融跨期安排带来很多问题。
那么,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提前还房贷是否划算?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此前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如果有一笔闲置资金,是否提前还房贷,还要看你能不能拿这笔资金赚到比房贷利息更多的钱,如果不能,提前还贷也是可以的。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